高污染高能耗锅炉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锅炉排放污染是大气污染源之一,也是我国重点控制的目标,只有科学合理的使用锅炉,才能将环保与经济效益达到最大配置。
减少锅炉污染就要利用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能源等方式,取代分散、小型工业锅炉供热。核准审批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全部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予以关闭;热网覆盖范围外的分散锅炉应符合本方案关于燃料使用及各地关于高污染禁燃区的要求。
重点控制区所有4蒸吨/小时及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不含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要改燃清洁能源。一般控制区鼓励4蒸吨/小时(含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不含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改燃清洁燃料,2015年底前完成比例要达到30%以上。